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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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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辅导员带班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方案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7日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实施意见》(兰资环院党发〔2017〕171号)、《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兼职辅导员聘任管理考核办法(修订)》(兰资环院党发〔2019〕84 号)、《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聘任管理考核办法(修订)》(兰资环院党发〔2019〕85 号)、《关于印发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兰资环[2022]141号)文件精神,规范学校班级管理工作,纠治专职辅导员和兼职班主任在带班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隐形变异问题,根据学校10月3日办公例会精神,针对专职辅导员和兼职班主任带班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内容

(一)各学院、基础教学部和应急管理学院

1.各二级部门对学校辅导员、班主任管理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二)专职辅导员

1.专职辅导员轮休情况;

2.专职辅导员代班情况;

3.专职辅导员日常管理及班会召开情况。

(三)兼职班主任

1.兼职班主任参加例会情况;

2.兼职辅导员日常管理及班会召开情况;

3.是否存在兼职班主任委托代班问题。

二、检查人员范围

全校参与学生管理的全体专职辅导员、兼职班主任。

三、专项检查工作的时间安排、步骤及方法

此专项检查工作从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至10月22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10月7日-9日)。强化责任落实,学校纪委成立辅导员带班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纠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和相关部门配合,安排部署治理工作,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成立辅导员带班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郑绍忠担任,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吉宁担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室和学生工作处相关人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纪检监察室,负责具体检查事务。

(二)自查自纠(10月10日-16日)。各学院、基础教学部、应急管理学院根据实际,对照检查重点内容对本部门专职辅导员、兼职班主任,列出具体问题和典型事例,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撰写自查报告并报送校纪委。

(三)监督检查(10月17日-22日)。专项工作检查小组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下沉了解、受理问题线索及举报等方式,对专兼职辅导员带班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填写《辅导员带班专项检查登记表》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四)整改提高(长期坚持)。针对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对策,实行问题整改台账制,并逐一抓好整改规范和责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学校办公例会的重要举措,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抓紧抓实抓具体,迅速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避免搞形式、走过场,确保专项检查扎实开展。

(二)协同联动。专项检查由纪检监察室牵头,与学生工作处联合开展检查工作,各学院、基础教学部和应急管理学院等部门配合,认真开展自查,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严肃查处。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党委、纪委请示报告。

五、监督举报方式

校属各部门、各学院应积极主动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全体教职员工、社会团体、学生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有关问题线索:

学校纪委微信公众号: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纪委

举报电话:0931-8798186  18993111541  18189520131

举报邮箱:lzhjiwei@lzre.edu.cn

 

中共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甘肃省监委派驻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